由于建筑垃圾是“階段”性產生,因此通常不被人們所重視。建筑垃圾一般是在建設過程中或舊建筑物維修、拆除過程中產生的。主要由土、渣土、散落的砂漿和混凝土、剔鑿產生的磚石和混凝土碎塊、打樁截下的鋼筋混凝土樁頭、金屬、竹木材、裝飾裝修產生的廢料、各種包裝材料和其他廢棄物等組成。據(jù)有關資料顯示,在每萬m2 建筑的施工過程中,僅建筑廢渣就會產生500~600 t。若按此測算,我國每年僅施工建設所產生和排出的建筑廢渣就有4 000 萬t。
目前我國大量的建筑垃圾未經任何處理,就直接露天堆放、填埋,不但長期占用大量寶貴的耕地,而且還花費大量的征用土地費、垃圾清運費等建設經費,對土壤、植被、水源等造成很大的危害。而且在我國大部分生活垃圾的處理廠混入大量的建筑垃圾,嚴重影響了生活垃圾處理廠的使用年限。因為建設生活垃圾處理廠的標準非常高,建設和運營的成本也較高,混入大量的建筑垃圾,可能會縮短垃圾處理廠的使用壽命。
現(xiàn)在建筑垃圾有了新的用途——粉碎制再生建材。這個理念來源于西方發(fā)達國家的經驗,他們就是將建筑垃圾回收經過粉碎等工序之后,加工生成了具有再利用價值的再生建材,可謂是廢物利用,變廢為寶。生產過程中對建筑垃圾中的混凝土、廢磚塊、石頭等在顎式破碎機中進行簡單的粗碎,然后進入建筑垃圾破碎機中進行細碎,然后進入振動篩進行篩分。合格的石料經由皮帶輸送機進入干式磁選機進行除鐵處理,不合格的石料再次進入建筑垃圾破碎機進行破碎,從而形成閉路循環(huán),保證石料的質量規(guī)格。
根據(jù)破碎物料的粒度不同,可以用作以下用途:
1、0 – 2.5 mm的再生材料:用作抹墻灰漿的主要原料;或代替河沙。
2、0 – 4.5 mm的再生材料:用作砌磚灰漿的主要原料。
3、2.5/4.5 -10 mm的再生材料:用作制磚的主要原料。
4、10 – 32 mm的再生材料:用作筑路原料。
5、大于 32 mm的再生材料:重新進破碎機破碎;或用于填筑路堤。